《轨迹》作者:杨金国
     

 

 

淇县留店寺炸碉堡事件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军民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大生产运动。1950年2月,平原军区警备一团移防时,在淇县三区留店寺村东的淇河大堤上,发现一座国民党军队修筑的钢筋水泥碉堡,于是该团决定炸毁碉堡,取铁制造农具,进行农业生产,减轻人民负担。淇县三区留店寺、皇王庙、卧鸾等村的群众得知消息后,坚决反对该团炸碉堡取铁,认为这座抗日时期修建的碉堡,虽然失去军事用途,但它对防御淇河洪水、护堤有很大好处。在军民双方意见尖锐矛盾的情况下,警备一团主动派执行此次任务的团司令部参谋张克俭前去有关区、村交涉。
2月25日晚上,张克俭向副团长兼生产委员会主任张晋汇报情况说:“区里已同意炸,村里还是不愿让炸。”张晋让张克俭次日赶早再到区上,由区里协同前去留店寺等村做动员工作,以取得群众的同意与合作,以免爆炸时伤害群众。然而,张克俭次日因有私事没有前往。
     2月26日上午,警备一团副团长张晋按照军区通知,带着后勤主任、管理股长和三个营长到新乡平原军区接受新的生产任务,团长王栓怕路遇不测,派半个骑兵班护送。当张晋一行十几人途经留店寺村时,在河堤上见到了炸碉堡的小分队和反对炸碉堡的部分群众。有两名群众代表要求张晋留下碉堡用来防汛护堤。张晋认为碉堡建在河堤最高处,与防汛护堤关系不大,于是向群众解释说:“请你们放心,炸后我们一定培土加高夯实。”当张晋一行离开河堤不远时,两名群众代表边追边喊,要求张晋停下来。张晋怕耽误到淇县车站赶乘12点40分的火车,让管理股长郝用梯留下做解释工作,然后再赶上来,并交待郝用梯,对群众不要发火,以免影响军民关系。当张晋一行快要赶到火车站时,郝用梯追上来对张晋说:“给群众解释不通,群众说,要铁我们买,碉堡得留下。”张晋到了淇县火车站,立即派骑兵班长返回留店寺,让执行炸碉堡任务的排长,把队伍拉回驻地,报告团长再重新派人交涉后再炸。结果骑兵班长没有按张晋的指示办,而是按照郝用梯的命令对炸堡的排长说:“叫炸也炸,不叫炸也炸!”
  是日下午,团参谋张克俭在未做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下,重新将炸碉堡小分队一行13人带到碉堡前面,还未动工,留店寺村佛爷庙前的大钟响了,早有思想准备的600多名群众,手持刀斧、棍棒、锄头、铁锨从不同方向向炸碉堡的小分队包围过去。部队战士和群众争吵了一阵,张克俭立即表示停止爆破,带部队准备到区上去交涉,在部队北撤时,恰巧带刀枪的马湾村武术队从河东返回,行至桥上,部队一看前后受敌,认为是会道门搞暴动,于是,立即改北向东撤去。在部队仓促撤退之际,群众在坏人的挑动下,有的喊:“抓住他,砸死他!”有的喊:“别让他跑了,抓住他扔到河里!”说时迟,那时快,张克俭被两名群众扯住,张克俭认为是反动会道门在作乱,所以在惊吓之余失去了控制,开枪射击,将纠缠他的群众赵祥和高软妞打倒在地。接着战士们也向群众开枪了,子弹从群众中穿过,当场打死群众4人,打伤2人,造成严重的流血事件。
  事件发生后,县区领导立即派人调查情况,处理善后。一是向群众作解释说明军队和人民是一家人,开枪纯属误会,是不应该发生的事,一定报上级处理,当前要好好开展春耕生产;二是慰问死难家属,让部队在该村帮助军干属及无劳力户进行生产劳动,改善军民关系;三是访问各村积极分子,调查坏分子的破坏活动。28日,省、县领导孙厅长、汪县长、张局长、乔部长亲临该地区调查了解情况。3月1日,县政府召开军民代表会议,参加会议的省、县、区、村和部队代表共22人,会上各代表作了自我批评,总结教训,并决定碉堡不再拆除,确定救济死难者小米1000斤,负伤者小米300斤,会议使军民相互进一步得到谅解。
  不久,《平原日报》用醒目的标题报道了淇县留店寺流血事件。消息传开后,张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邀请来新乡时的原班人马到军区汇报。汇报会由军区副政委谢良主持,军区政治部主任、组织部长、保卫部长、文化部长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张晋对事件经过作详细汇报。当汇报到他让郝用梯同志向群众解释时,谢副政委插问郝:“你们副团长是不是这么说的?”郝回答:“是的,是让我们再作耐心解释的。”谢又问:“你是怎么做的?”答:“我解释后,群众说你们要铁我们买,也不要炸碉堡。没有说通,我就让骑兵班长回去告诉炸碉堡的排长:‘叫炸也炸,不叫炸也炸’”。谢副政委接着就问班长:“你们股长是叫你这么说的吗?”答:“是的。”事实澄清以后,谢副政委严肃地说:“你们的错误是严重的,给党和人民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淇县留店寺流血事件,对全军特别是平原军区警备一团振动很大。该团在平原军区组织部王裕俊部长领导下,多次召开常委会、党委扩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几位团领导主动检查错误和承担责任。最后大家明确了问题的性质,找出了错误根源,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做出了《团党委关于留店寺事件的检查决定》。《决定》指出:“留店寺事件不是一般的军民关系问题,而是军队开枪打死打伤群众的违法犯罪事件。违背了军队安定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利益的光荣使命,给军队抹了黑,在群众中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决定》还找出了团领导的共同缺点:“一是存有严重的军阀主义残余,认为碉堡是日本侵华时抗战军民所建的,是国家财产,是打跑敌人后应当清除的工事,根本没有想到群众会干涉阻止,出事以后,仍认为坏人利用群众的落后,致使事态恶化;二是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事前没有任何一个团领导进行调查研究,考虑多方可能会发生的问题,由于本位主义作怪,为了取铁打农具,听不进群众呼声,草率应付,糊里糊涂地造成这次恶果;三是政治思想水平太低,战争结束了,公开的敌人被推倒了,人民内部矛盾更复杂、更突出了,忽视了人民利益,认为群众和军队争利;四是平时对部队管教不严,纪律松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没有落到实处,张克俭敢于失职,郝用梯敢于私下命令,这都是与团领导平时失于对部队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分不开的。”
    为了吸取教训,教育部队,改善军民关系,平原军区通过主办的《平原战士报》,开展对留店寺事件的大讨论,在两个来月的讨论中,全军指战员纷纷发表认识和评论,张晋本人也以《我的检查》为题,发表长篇文章,澄清留店寺事件的事实真相,检查错误,总结教训。
    留店寺流血事件发生后,平原军区军法处,依法将张克俭和几位战士逮捕。当淇县群众了解到张克俭这位29岁的山东大汉,从小在关外下煤窑当苦力,1938年参军,历任班长、排长、连长、团司令部参谋,作战勇敢,多次立功时,纷纷要求军法处对其从轻处理,但解放军的纪律是严明的,共产党执法如山,怎能饶恕。据说此事由平原军区、华北军区反映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说:新中国刚刚成立,怎敢向群众开枪啊!情节严重,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不久,中央军委郑重批复了平原军区军法处的判决,团参谋张克俭处极刑,管理股长郝用梯判处5年徒刑,其他被捕战士释放。平原军区对警备一团4位主要领导干部,也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副团长张晋受行政撤职、党内撤销工作处分;团长王栓、政委闫文康、副政委薛振华分别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同年9月,平原军区为了安慰当地群众,加强军民关系,在留店寺村唱戏三天,同时在该村村东召开公审大会。平原军区副政委兼军法处处长谢良主持会议。会上,谢良宣读了判决书:“罪犯张克俭违背命令敷衍塞责,已知群众抗拒,竟还大胆冒犯,以致造成留店寺流血事件,按该犯丧失人民军队的本质,破坏军民团结,使党和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影响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失,实属国法军纪难容,为正法纪,以儆效尤,经呈请华北军区批准于9月6日验明正身,解赴当地公审枪决。”公审当天,张克俭和棺材同时用大车送到现场。刑前,张克俭痛心地说:“我对人民犯了罪,对不起党的培养,应该受到革命的惩处,死后请将我埋到碉堡一侧,以戒后人。”张克俭死后,人民政府按照他的遗愿,将其葬在碉堡旁。后来,华北军区向所辖部队下发内部通报,要求全军要接受“留店寺事件”的教训,严守纪律,尊重人民群众,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强调军队在大生产运动中不得与民争利。次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留店寺群众将挑起这次流血事件的那些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揭发出来予以镇压。
    留店寺事件给我们的启示很多,但其中一条我们应该永远记住:共产党执法如山,无论你职务多高,功劳多大,只要损害了群众利益,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原载《淇县文史资料》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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